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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停保

【事项名称】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停保【设定依据】《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沈劳社发〔2007〕43号)2.《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沈劳社发〔2007〕44号)3.《关于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7〕67号)4.《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8〕35号)5.《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医保处〔2008〕22号)6.《关于大学生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8号)7.《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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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好消息!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七月底发放到位

辽宁省人社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出台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确保在2017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2016年12月31目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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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HR必看|医疗(生育)保险新单位开户

【事项名称】医疗(生育)保险新单位开户【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3.《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办〔2016〕23号)4.《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5.《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6.《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7.《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申请条件】1.已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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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HR必看|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参保单位注销登记【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3.《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4.《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5.《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6.《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3〕109号)【申请条件】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医疗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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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HR必看|单位职工新参保

【事项名称】单位职工新参保【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3.《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4.《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5.《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6.《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3〕109号)【申请条件】单位录用的职工,首次在我市办理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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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HR必看|单位职工续保

【事项名称】单位职工续保【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3.《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4.《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5.《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6.《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3〕109号)【申请条件】单位录用的职工,非首次在我市办理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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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HR必看|单位职工停保

【事项名称】单位职工停保【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3.《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4.《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5.《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6.《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3〕109号)【申请条件】已经随单位参保的人员因解除劳动关系、调动或其他原因,终止在本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材料】1.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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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HR必看|单位职工在职转退休

【事项名称】单位职工在职转退休【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3.《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4.《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5.《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6.《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3〕109号)7.《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17号)【申请条件】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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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2017年7月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55号)要求,市医保局于2017年7月受理了医疗机构对医疗保险定点的申请,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医疗机构共5家。按工作流程,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公示期间接受各界的实名举报。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7日举报电话: 024-62161739 024-22899335附表:2017年7月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附 表:留言反馈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业务外包,猎聘服务等业务;个人就失业,生育,公积金等保险方面咨询及政策解答,欢迎企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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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细则

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业务外包,猎聘服务等业务;个人就失业,生育,公积金等保险方面咨询及政策解答,欢迎企业或个人与沈阳睿智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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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关于异地联网备案网上申报的通知及办理流程

各参保单位、各异地安置参保人员:沈阳市医疗保险自2017年3月正式启动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工作以来,一直秉承着服务于民、便利于民的宗旨,以优质、高效的工作效率在短期内完成了多项异地联网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异地联网备案办理,按照沈阳市打造营商环境、建立智慧医保的工作要求,在跨省异地联网试运行期间建立异地联网网上备案制度,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一、服务范围沈阳市医疗保险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市民办理,建立了“异地联网备案分级管理”和“异地联网网上备案管理”两项制度,并规定异地联网备案网上办理适用范围:对2017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沈阳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人员(包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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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注意:单位网厅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要求

缴存单位经办员在住房公积金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及补缴业务时,应按下列要求办理:1.付款方式:以网银交款的单位都选择“其他网银”方式付款;以现金或支票交款的单位应在网厅办理完变更业务后,延续以往缴存方式,持手工填写的《住房公积金缴交书》到管理部三楼专管员窗口办理。2.付款时间:采用网银付款应在工作日的9:00至14:00分办理完毕。3.付款流程:单位经办员在网厅办理汇缴或补缴核定后,打印《网厅沈阳住房公积金缴交书》,财务人员按《缴交书》上的内容在本单位的网银付款界面注明缴交登记号(各付款行录入位置详见背面),选择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付款。4.注意事项(1)网银付款单位必须录入缴交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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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审批携带材料

一 养老1、《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职)审核表》一式四份(职工所在单位盖公章)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认单(社保大厅10-14号窗口打印)3、沈阳市企业职工工龄表复印件一份(原件在本人档案里)4、职工本人档案5、职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6、职工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证(粘贴居民本人1寸免冠照片)温馨提示:职工因病办理退休(职)除上述材料外、需携带《职工非因工伤残或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 医疗次月1-15号办理医疗转出① 在职转退休表2张② 在职转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确认表复印件③ 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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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沈阳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财政专户账号变更通知

因财政账户管理需要及工商银行账户体系升级,我市用于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代收代付业务的财政专户账号于2017年8月1日起发生变更。变更内容如下:一、变更前账户及名称(一)企业养老保险账户名称:沈阳市市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账号:3301003309231001126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北市支行(二)事业养老保险账户名称:沈阳市市属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账号:3301003309231002551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北市支行(三)工伤保险账户名称:沈阳市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账号:3301003309231002702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北市支行二、变更后账户及名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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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

最低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的区别在哪里?

- 01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手术假等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02 -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收入?一些企业把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中的劳动者合法收入囊括在最低工资中,使得最低工资“含金量”打了折扣。那么,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收入?1、加班加点工资(工作日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