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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沈阳市人才引进落户所需要要件

1、落户人居民身份证。 2、落户人学历证书(毕业证)、省教育厅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就业证明.(a、b两项同时具备) a.录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与沈阳市企业签订、用人单位提供) b.养老保险连续缴费壹年以上证明。(沈阳养老保险网站打印并经养老机构盖章) 4、本人户口本(原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公安机关盖章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表)。 5、落户地有关手续(选其中一项)。 a.落本人新房的:提供房产证或契税证、购房发票。 b.落亲属同事同学朋友家的:提供户主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 c.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及单位同意落户书。 e.落市人才市场的:提供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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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关于沈阳市医保网上采集银行账户信息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为进一步提高生育津贴支付效率,我局拟对支付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系统需要增加采集参保单位银行行号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银行账户信息采集方法参保单位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www.syyb.gov.cn),点击“单位办事大厅”按钮,输入正确的参保单位医保编号、单位税号及密码登录。点击“生育津贴账户采集”按钮,按要求选择填写账户信息。独立核算的参保单位只能使用本单位账户,不能使用与本单位名称不符的账户,也不能填写个人银行卡号。由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的参保单位,可以填报核算中心账户。参保单位没有独立账户的,可以填报上级单位账户。采集完成并打印出单位账号表后,方可携带打印的账号表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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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快看这里!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一、工商1、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所有的税务登记证,公章,法人章;2、当场填写:当场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复印经办人身份证)+盖公章。3、把1+2交上去;4、取照:几日后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取照。取照时,当场填写一张单子;5、所取的文件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明;6、若开发票,重新刻发票章。90元。(流程见刻章窗口)二、工商国地税备案 取照之后,复印营业执照副本1张;1、国税:去国税局变更;(1)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2张+公章,法人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张+公章;(2)取回来税务登记变更表1张(窗口老师盖完章的)。2、地税:地税局变更三、去开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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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注意了!7月起,发票只写企业名、办公用品将无法报销!

简而言之,对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明确以下内容:1、收发票的一方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2、开发票的企业必须使用商品唯一代码3、7月1日之后,瞎开发票,后果很严重也就是说,看到这条消息的你,如果是老板,记得赶快安排人把税号发给各个员工,如果你是员工,记得赶快找相关人员索要公司税号。新政策到底会对大家有什么影响呢?1、7月1日之后原则上是不可以开具办公用品发票道理很简单哦,买的铅笔就把型号、名称打印出来就好,不能自己选名称了!2、所有公司的开票系统需要升级大家之前在超市购物,去客服中心开发票的时候,都是让你选: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劳保等。以后要求开具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一致,估计很多公司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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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关于调整沈阳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全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563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310.28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456.3元/月。 望周知。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6月30日发布信息 解读政策 服务民生沈阳睿智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可接辽宁省内业务)成立于2003年,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专业提供劳务派遣,人事代理,项目外包,岗位外包,我公司拥有计时工团队,兼职和全职代理招聘等服务项目,我公司也可以为个人就失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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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关于申报核定2017-2018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关于申报核定2017-2018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各参保单位: 2017-2018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核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次年度工资申报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申报缴费工资时间 请各参保单位于2017年7月1日至13日,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yyb.gov.cn),在“单位办事大厅”的服务导航中选择“2017-2018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项,并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申报。2、申报缴费工资数额 请各参保单位按照《关于申报缴费工资有关事宜的说明》内容,严格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实际工资是多少,就申报多少,不需要也不应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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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沈阳】2017年7月5日通知: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业务外包等业务;个人就失业,生育,公积金等保险方面政策解答,欢迎企业或个人与沈阳睿智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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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关于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选择2017年度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通告

现公布2016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20.33元。按照相关政策,从2017年7月1日起,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5620.33元。可选择60%、70%、80%、90%、100%、200%、300%的缴费档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人员,需在7月1日—7月15日期间登陆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www.sysb.gov.cn)或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2017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重复选择的以网上选择为准。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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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沈阳市单位职工的新参保与与续保

单位职工新参保【事项名称】单位职工新参保【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3.《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4.《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5.《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6.《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3〕109号)【申请条件】单位录用的职工,首次在我市办理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材料】1.加盖单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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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基本流程:1. 户籍认证每月,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将享受待遇人员信息与公安户籍网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出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将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信息下发到所属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通知家属或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暂停其养老金的发放。2. 群众监督在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员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群众可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向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区(县、市)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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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从外省市转入我市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缴费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社会保险法》受理单位: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个体处基本流程: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沈阳户籍人员从省外城市转入我市,按个体政策接续时,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出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新迁入我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到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个体处提出转移申请。2、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个体处审核后,参保人员填写《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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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个体灵活就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转出业务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社会保险法》受理单位:参保人缴费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基本流程:1、个体参保人员因工作调转或户口迁移到省内外市(包括省直企业、行业、省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时,持户口簿、身份证、转入单位的用工证明或户口证明,到参保所属分局个体科申请转移。2、 个体科为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由转移人自行携带前往转入地申请转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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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及缴费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沈阳市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个体业主养老保险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1997】第28号)受理单位:户籍所属的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基本流程:1.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到工商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代扣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开卡手续,再返回到街道或所属分局办理登记银行卡号手续。2.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代扣缴费不成功的,视为中断缴费。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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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医疗(生育)保险新单位开户

【事项名称】医疗(生育)保险新单位开户【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3.《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办〔2016〕23号)4.《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5.《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6.《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7.《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申请条件】1.已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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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事项名称】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设定依据】1.《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沈劳社发〔2007〕43号)2.《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沈劳社发〔2007〕44号)3.《关于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7〕67号)4.《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8〕35号)5.《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医保处〔2008〕22号)6.《关于大学生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8号)7.《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