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专业技术人才达323万人 814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7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发布我省人才工作情况。据介绍,在人才工作方面,我省坚持外引内育“两条腿”走路,目前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已达32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4%,其中高级职称人才48万人。全省在职技术工人总量48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其中高技能人才100.7万人。
我省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以来,已经入选百千层次5409人。全省已建设众创空间105家,集聚科技创业人才及团队5100余个。目前我省吸纳的高层次人才中,工作关系在辽宁的“两院”院士达53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41人、“万人计划”专家7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10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6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级人选78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103人。其中,享受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148人,位居全国前列。
我省还组织开展院士专家智力支持行动,为推动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目前,全省在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196家,柔性引进院士专家520余人次,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研项目380余个。全省已建设15个省级以上高新区,累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800余家,吸纳大专以上科技人才31万人。全省已组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1053个,产业技术创新平台128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76个。2016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40.7亿元,是“十一五”末期的2.6倍。
今年前5个月,全省普通高校共转化科技成果890项,其中省内转化541项,省内转化率达到60.8%。全省共有农村实用人才45.19万人,带领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8万余个,比2012年增加近2.6倍。2016年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达144.6亿元,增长8.7%。
辽宁省为人才实现价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我省在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方面的情况是怎样的?”在回答这一问题时,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直面新一轮振兴对人才、科技的迫切需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的着力点,正在加快推进高中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提供各级各类人才保障。
继去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高中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后,今年我省计划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减招、停招或撤销100个左右不适应需要的学科专业点;加快推进本科高校转型发展,遴选10个转型示范高校和100个转型示范专业;启动建设29个跨校跨企业培训的省级实训培训基地和92个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20个研究生实践基地。围绕辽宁先进装备制造业等相关领域,计划重点建设15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力争5个成为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目前全省已组建12个职业教育集团。同时,面向三次产业,全力打造复合型、创新型、紧密型的校企联盟,目前已组建42个校企联盟,吸纳783所(次)高中等学校、2577家(次)企业加入联盟,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端应用型人才。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科技创新的各个实施主体和各个环节提供了全方位、具有较强激励作用和操作性的政策保障,有效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政策中最突出的特点是提出了3个“不低于70%”的规定,即“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在本省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在本省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在本省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70%”。这些政策均高于国家规定20个百分点。
在依托全省高新区和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方面,我省也采取一系列新举措。高新区和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允许科技创新人才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双向兼职,鼓励科技人才利用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筑巢引凤”力度。在高新区和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一批招才引智平台,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创新实践基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仅2017年“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就吸引了近500名海外学子携带技术和项目来辽宁创新创业。
在回答我省在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等问题时,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着力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积极搭建技术工人实训、研发和交流平台;拓宽技术工人成长渠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技能人才奖励活动,弘扬技术工人踏实敬业、勇攀技能高峰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今年2月,我省出台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每年培养选拔100名省政府命名的“辽宁工匠”,每名“辽宁工匠”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制定10项待遇措施。
同时,为不断深化人才发展环境,我省人才工作领域的简政放权也在持续深化。我省把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公立医院和企业等各单位的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用人单位、各市或行业部门,由用人单位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落实用人单位人才评价自主权,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现职称评审为“零”;全面清理整顿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保留的151项全部在国家规定框架内,并建立正面清单向社会公布,对我省自行设立的全部坚决予以取消,实现职业资格设定为“零”;给予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交流、聘用和岗位结构比例等方面充分自主权。
“辽宁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即日启动
与此同时,我省注重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对专家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定期组织“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省级优秀专家健康体检,建立院士专家体检数据库,让人才充分体会到实现价值的自豪感和贡献社会的成就感。
据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建华介绍,“辽宁人才工作宣传月”将重点宣传人才政策、人才典型和各地人才工作经验做法。比如,在人才培养引进方面,出台《辽宁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打造“人才特区”,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政策,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