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
| 3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1
| 不超过30000元的
| 5
|
2
|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30
|
5
|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 35
|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15000元的
| 5
| 0
|
2
|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只对80%的部分征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不超过16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部分
|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